******有限公司2025年废水、废气、噪声等项目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2025年废水、废气、噪声等项目监测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其中,******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位于: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渝中污水处理厂、东港新城污水处理厂、唐家桥污水处理厂、西永污水处理厂、白含污水处理厂、大九污水处理厂、大渡口污水处理厂、沙坪坝污水处理厂、土主污水处理厂、茶园污水处理厂、西彭污水处理厂、沙沺污水处理厂、高滩岩污水处理厂、金凤污水处理厂、伏牛溪厂内,沙沺污水处理厂。具体地址如下:
序号 | 污水处理厂名 | 管理单位 | 厂址 |
1 | 鸡冠石污水处理厂 | ******有限公司 | 重庆市南岸区广阳镇 |
2 | 渝中污水处理厂 | 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 | |
3 | 唐家桥污水处理厂 | 重庆市江北区华新村 | |
4 | 西永污水处理厂 | 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 | |
5 | 白含污水处理厂 | 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 | |
6 | 沙坪坝污水处理厂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镇 | |
7 | 大九污水处理厂 | 重庆市大渡口区跳磴镇 | |
8 | 大渡口污水处理厂 | 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 | |
9 | 土主污水处理厂 | 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向家坪村 | |
10 | 茶园污水处理厂 | 重庆市南岸区迎龙镇四坪村 | |
11 | 西彭污水处理厂 | 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泥壁村6社 | |
12 | 东港新城污水处理厂 | 重庆市南岸区明月沱镇 | |
13 | 高滩岩污水处理厂 | ******街道高滩岩污水处理厂(原高滩岩湿地) | |
14 | 金凤污水处理厂 | 重庆市九龙坡区凤笙路与曾家大道交叉口西120米 | |
15 | 伏牛溪厂 | 重庆市大渡口区建生镇民胜村 | |
16 | 沙沺污水处理厂 | ******有限公司 | 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青龙庙村 |
2.2 招标******有限公司各厂废水、废气、噪声等项目监测服务。
2.3项目实施内容:具体监测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4服务期:一年,以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资质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检验检测能力附表要涵盖本项目“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氨氮、总磷、色度、粪大肠菌群数、总汞、总铬、总镉、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锌、烷基汞、总镍、总铜、总银、氟化物、总氰化物、甲醛、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总大肠菌群、水温、烟气参数、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甲烷、厂界噪声”等项目(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3 投标人需被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纳入重庆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名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鲜章)
3.4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未受到过政府主管部门行政或刑事处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投标人需书面承诺在采集检测样品和检测期间进入招标人厂区环境期间所发生的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鲜章,格式自拟)
3.6投标人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4年9—11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参保证明须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投标人系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3.7项目管理人员:
(1)现场至少配备 1 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08月-10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的有效证书或证明材料包含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A、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B、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行政部门盖章);
C、提供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安全培训机构名单)。
3.8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9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委员会根据投标邀请书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1年12月01日至本************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2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2月01******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4.3)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4.4)******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6)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4.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诺进入招标人厂区采集样品和检测的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意外伤害等保险)。(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承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上述材料,否则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3.11以上资格证明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原件备查(注明提供原件的除外)。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 2024 年 12月 25******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盖投标人CA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档。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档未加盖CA电子印章视为废标。
注:电子印章办理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262号二层,电话023-******)办理。
4.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1000 元/份标书费(推荐采用非现金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5年 1 月 14 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5.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1月 1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指南-招标项目操作(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招标项目投标人CA解密操作指南),观看视频了解项目详细操作步骤,并在开标现场完成网上签到、解密,网上签到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时签到、解密者,视为废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26号 地 ******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 系 人:吕老师 联 系 人:崔畅
电 话:******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