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航局南京分公司苏州白洋湾码头项目
系船柱询价函
1、 采购项目简介:
1.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询价采购一批 系船柱 (编号:SHJXJ-03-分-V-202430-1(系船柱)系统编号:FA******922),贵单位如有意向,请于 2024 年 11月 25日 09:00 ******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上确认参与,按下列要求投标:
2、 投标人资质:
2.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真实有效的资质证书(如职业健康体系证书(ISO 45001)、环境体系证书(ISO14001)、质量体系证书(ISO 9001)等)。
(2)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的财务垫资能力。
(3)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无信用问题证明。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相关执业证书(如有)。
(6)其他要求:无。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集团或三航局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或正处于司法纠纷状态;
(4)其他: 无
3、 标的:苏州白洋湾码头项目用系船柱。
4、 质量要求:需方视情况要求进行化学及物理性能试验或检测,各项试验或检测单位由需方指定。随货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检验合格证。
5、 需求数量规格:详见附件:报价表。
6、 预计供货时间:暂定2024年11月起至工程结束(分批供应,具体进场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 。
7、 交货地点: 货送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自由路时家桥地铁站旁中交三航白洋湾码头项目现场指定地点(具体供应地点详见附件,以需方通知为准)。
8、 计量及验收方式:按实计量(过磅复核),以需方现场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验收及检测按第9条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不合格品(含不符合设计要求产品)退回供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含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9、 技术要求:产品必须符合《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S169-2017)标准、GJ-33系船柱通用图集和图纸设计要求,系船柱防腐由厂家实施。系船柱顶部浇注250KN字样;系船柱表面应平顺、圆滑,不得有裂缝,不得有严重节瘤、铁豆、结疤和缺角。飞边和毛刺应铲平、磨顺。底盘应平整,无明显翘曲和节瘤、浮渣,螺孔应干净光滑。外轮廓尺寸均平滑过渡,不应出现棱角,铸造完毕后要去除里层浮沙;螺栓孔光洁度一律▽3,系船柱壳底层涂40μm富锌漆,面层涂280μm聚氨脂漆;构件的材质,规格标注,如相关标准有修订即按最新的有效版本要求执行(见附件)。
10、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供方汽运至需方指定地点,合同价格含税、含货到工地的运杂等一切费用,需方负责卸货。
11、定标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单价
12、定价机制:采用固定单价的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单价不变。
13、付款方式:
□先款后货 R产品安装完毕后后30日内付款
£结算后2个月内付款 □结算后90日内付款
□使用供应链金融产品
13.1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银行转账)。
13.2对账结算后按上述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审批,及时将应付货款足额支付给中标单位。
13.3供货结束后,供方按双方签认的《收料回执单》上的实际供应数量及结算单价开具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开具发票日期起的 3 个日历天内将合法有效发票、《收料回执单》一并提交给需方。如因非需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供方提供票据不及时、票据不合法等)而造成需方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税费、税务滞纳金、罚金、处理过程中的任何费用支出等)则由供方全额承担并及时以现金形式赔偿给需方。
13.4 当期结算后,需方收到供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待产品安装完毕无质量问题30天内付至货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交付满12个月后付至货款的100%。
14、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详见附件购销合同。
15、询价报价文件及报价单的递交:
15.1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11月 26日09:00 时前通过(******/******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完成报价的录入并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15.2投标人须认真阅读附件二《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处置流程》,出具附件三《信用承诺书》和附件四《合规声明》************集团红名单企业无需出具)。
16、开评标:招标人于2024 年 11月 26日 09:00 ******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进行线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招标人有权力拒绝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报价。
17、合同签订: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在 15日内前来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18.报价有效期:本次询价报价有效期为 60 日,报价文件通过开标生效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在询价有效期截止前,供应商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报价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招标人(盖章):******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江边路3号
联系人: 高晨(采购)、赵锐斌(现场)
联系电话: 025-******7(采购)、******(现场)
2024 年 11月 18日
物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