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J2025B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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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经开区2025年社会工作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所在辖区 | |
项目业主 | ******委员会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95.000000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响应材料纸质版递交至:北京市大兴区枣园路19号1幢503室(现场递交,现场开标)。联系人:何江敏。电话:******、010-******。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20日 11时00分 |
自协议签订之日一年
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申请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比选人不接受申请人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比选;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无
1)申请人在“中介服务”网上报名参与,并按附件格式填写“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并将填写后的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项目单位在收到登记表后,按表中填写的邮箱地址通过电子邮件将电子版比选文件发送至申请人;
2)申请文件数量要求:纸质版正本1套,纸质版副本1套,电子版1套。
1)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申请人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事务所,负责为社会工作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项目编号 | ZJ2025BJ****** | 项目名称 | 经开区2025年社会工作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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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北京市 | |
项目业主 | ******委员会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95.000000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响应材料纸质版递交至:北京市大兴区枣园路19号1幢503室(现场递交,现场开标)。联系人:何江敏。电话:******、010-******。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20日 11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自协议签订之日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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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 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申请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比选人不接受申请人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比选;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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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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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说明 | 1)申请人在“中介服务”网上报名参与,并按附件格式填写“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并将填写后的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项目单位在收到登记表后,按表中填写的邮箱地址通过电子邮件将电子版比选文件发送至申请人; 2)申请文件数量要求:纸质版正本1套,纸质版副本1套,电子版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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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回避情况 | 1)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申请人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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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事务所,负责为社会工作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
联系人 | 何江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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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联系电话 | ******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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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何江敏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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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 公司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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