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关于开展普惠托育服务试************街道(乡镇)进行条件初审、实地查验,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复审等程序,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6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社会事业局反映情况,电话010-******。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
特此公告
附件:经开区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审核结果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6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社会事业局反映情况,电话010-******。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
特此公告
附件:经开区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