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塑料颗粒加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30000吨塑料颗粒加工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安陆市雷公镇长安村一组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25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地址:安陆市雷公镇长安村一组
联 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