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新县袁湾水库库底清理工程(吴陈河)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xinxia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数字证书) 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新财磋商采购-2025-4-1 | 新县袁湾水库库底清理工程(吴陈河) | 900167.22 | 900167.22 | 是 | 900167.22 |
②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截图(凡被列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4、其他说明:
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 本项目适用无感投标(详见下述要求)。
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对投标人资格全面实行免承诺“无感投标”,潜在投标人无需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无需书面承诺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无需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我评估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及以下证明材料等条件后即可参加投标。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表示自我评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文件有关资格条件,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具有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默认开标前18个月内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连续6个月纳税证明) ;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 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