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AX_CQ_2024_S_18546
报名起止时间:******00000至******00000
竞价起止时间:******00000至******00000
采购方名称:依安县新屯乡太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依安县新屯乡太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6屯
采购类别:服务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延辉
企业性质:集体经济 项目周期:1
农用项目:否 资金性质:集体
其他描述:1.服务内容:2025年环境卫生整治及垃圾清运2.服务期:自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3.付款方式:合同到期后,完成相关服务事项且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价款。同时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与完成此项目相关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服务期间所有安全问题都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完成此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都包含在总价款之内,服务过程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接受任何价格补偿要求。4.供应商资质要求:要求意向供应商具有有******有限公司享有优先权。5.详细的服务需求:5.1.承包方负责清理太民村一至六屯共14条路的两侧路肩、树台、路边沟的垃圾、杂草、清雪及垃圾清运;5.2.常年保持路面干净整洁,路肩、树台、路边沟大坑全面见黑不能有杂草和垃圾;5.3.清理全村55个垃圾箱,必须保证每日早8点前清理一次;5.4.所有垃圾须清运到太民村3屯东侧板路南垃圾点。5.5.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乡镇政府统一要求临时环境整治,成交供应商要全力配合,做到随叫随到,如不能按照要求完成,由村派人完成,费用按照清单价格计算,******有限公司享有优先权,因为原承包方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有清运压缩车,已经高效运营三年以上,有服务经验,同时雇佣我村部分弱势群体,增加人均收入。6.其他详见采购公告及采购预算清单
备注:(一)意向报名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报名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报名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方全部承担,待项目成交后,平台及项目发布申请方不接受成交方对交易标的提出的任何异议,竞价成功后,成交方在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拒不签订交易合同的,资产、资源类交易项目不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交纳交易价款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机构将交易申请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交易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交易申请方提供的交易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交易申请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交易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交易标的移交的凭据。竞价时间截止,所有意向报名方均未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终结的,视为违约,所有意向报名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划归交易申请方所有(含唯一意向报名方)。(二)平台联系电话:******525 《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意向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现有下列行为的,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或农村产权交易管理部门将当事人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经济或法律责任。1、扰乱正常交易秩序,不听劝阻的;2、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交易价款的;3、竞价过程中连续乱出价等不正当行为的;4、交易中发现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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